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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锰粉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02-09 12:25: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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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锰粉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2月5日,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内会议室召开了年产10万吨锰粉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及365足球数据环保局专项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铜仁市环境监测站、大龙开发区环保局、环评单位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贵州恒净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代表9人,会议成立了环保验收组(名单见附件1)。参会代表现场查看了该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1月11日由贵州365足球数据经济发展局批准立项备案(大开经投备[2017]11号),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7月24日通过大龙开发区环保局(大开环保表[2017]14号)文件批复,该项目于2017年7月25日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完成建设,于2017年11月进行调试并试运行。
本次验收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年产10万吨锰粉加工生产线(其中干磨碳酸锰和干磨氧化锰各一条;湿磨氧化锰一条)设备及工程内容原料堆场、厂房、成品仓库等主体设施及环保、消防、给水、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89%。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建设中没有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的工程更动情况发生。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气分为有组织和无组织。
    1.1、有组织
    1.1.1、粉尘
    本项目有组织产生的粉尘主要有:破碎机、雷蒙机、球磨机所产生的粉尘。
    (1)颚式破碎机
    锰矿石颚式破碎机产生的粉尘通过防水覆膜滤料布袋收尘器除尘。
    (2)球磨机、雷蒙机
    球磨机、雷蒙机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收集处理,经旋风除尘器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1.1.2、烟气
    本项目设置有烘干炉一台,以生物质燃料作为燃料,所产生的烟气经水膜喷淋除尘系统处理。本项目建有两套水膜喷淋除尘系统(一用一备),经水膜喷淋除尘系统处理后烟气中指标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1.2无组织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主要为矿棚、人工转运和交通运输、机械泄露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取了以下措施:
    (1)本项目对锰矿石堆存采用堆棚+围挡墙的形式,进行半密闭堆存;
    (2)汽车运输过程中加盖土工布,防止风吹起尘,造成物料洒落;
    (3)在物料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
    (4)在料口和管道连接处加强密闭和密封,防止风动扬尘。
    (5)项目车间物料运输机械,采用全封闭式的链板提升机及链板输送机,在运输过程中无粉尘的产生。。
    2、废水
    (1)本项目不新增职工,项目职工人数为41人,职工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进行调配,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二级处理站处置。
    (2)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除尘喷淋水等废水,生产废水一部分渗入产品 ,一部分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锰粉生产过程中破碎机、雷蒙机、球磨机及风机、泵等设备运行工程中产生的噪声;其次是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生活垃圾及生物质燃料灰渣。
    (1)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破碎机、雷蒙机、球磨机产生的粉尘经过除尘器回收,回收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故本项目机械产生的粉尘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外环境无影响。
    (2)废机油
    本项目机械使用、保养及维修过程中将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依托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处置,对外环境无影响。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需要职工41人工作人员,人员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进行调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厂区集中收集清运,公司已委托贵州大龙金亮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式效果
    根据贵州恒净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贵恒监报【2017】232号),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1)验收监测期间,初期雨水池没有雨水蓄积,无法进行采样。在该项目生产废水回用水池进行了采样。由于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所以本次对监测结果“不作”评价,仅作“参考”。
    (2)本项目共有员工41人,本项目不新增加员工,所需员工由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调整配置,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依托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本次验收监测未对总排口污水进行监测,污水监测结果,参考“2017年10月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4000m3/d河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对厂区二级污水处理站总排口监测指标PH、SS、COD、氨氮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2、废气
    2.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论
    (1)该项目球磨机、雷蒙机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袋式收尘器一种)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总排放口粉尘排放浓度范围为84.02mg/m3~89.89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30kg/h~0.58kg/h。除尘器总排放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值、最大排放速率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规定限值。(最大排放浓度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3.5kg/h)。
    (2)项目烘干炉产生的烟气经水膜喷淋除尘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水膜喷淋除尘系统总排放口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3.46mg/m3~38.4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为5mg/m3~19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4mg/m3~68mg/m3。水膜喷淋除尘系统总排放口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规定限值。(烟尘排放浓度5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0mg/m3)。
    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论
年产10万吨锰粉加工项目厂界外4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TSP浓度范围为0.161mg/m3~0.462mg/m3,TSP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规定浓度限值。(TSP浓度为1.0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锰粉加工项目厂界围墙外1m处的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最大值为58.2dB(A),夜间测定最大值为47.8dB(A)。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回收,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生物质燃料灰渣,由当地的农户作为肥料使用,综合利用。
本项目废机油暂存依托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处置,对外环境无影响。
本项目员工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调配,因此,不新增加生活垃圾对公司总垃圾产生量不会有影响,本项目在厂区内设了垃圾箱,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统一交由贵州大龙金亮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因此,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0.073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0.355t/a,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均满足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文件大开环表[2017]14号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136t/a,NOX:0.408t/a)。
    6、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建筑物情况检查
项目位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南侧,500米范围内已修建厂房。
    7、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报铜仁市及大龙开发区环保局备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并定期组织演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纳入全厂统一管理。
    8、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公司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公司环保部责任该项目环保管理工作,配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环保部统一收存和管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环保制度基本完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二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监测指标PH、SS、COD、氨氮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妥善处置;该项目废气均能有效处理;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敏感点等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查检及资料审查,验收组认为:年产10万吨锰粉加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生产设备正常运转,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与会专家及领导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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