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开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
2018-05-20 15:57:02 来源:环保局 点击:
贵州365足球数据管理委员会
关于大龙开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的
整改方案
关于大龙开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的
整改方案
为切实整改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根据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贵州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改善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以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为抓手,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杨黎波
副组长:杨长城、张长新、段立鹏
成 员:杨江海、梁勇智、罗翔宇、洪佳、尤圆圆、夏一恒
三、治理对象
马面坡与车坝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整改措施
(一) 完善隔离设施。设置和完善马面坡和车坝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护网和隔离设施,禁止人畜下河洗澡。
(二) 马面坡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拆除马面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五号主干道旁边的个体混凝土搅拌站及其配套用房。
(三)车坝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及时清理一级保护区河岸一侧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弃土。对穿越车坝河一级保护区内铜大高速路段增设导流收集系统,减少风险隐患,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五、时间安排
(一)2018年5月10前完成车坝河保护区隔离设施项目的建设内容,2018年6月底完成验收(牵头单位:贵州水务大龙有限公司)。
(二)2018年5月7日前,对马面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五号主干道旁边的个体混凝土搅拌站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大龙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6月10日前关停并组织建设、安监、公安、环保、大龙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拆除个体混凝土搅拌站及其配套用房。
(三)2018年5月22日前清理完成车坝河一级保护区河岸一侧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弃土(牵头单位:大龙镇镇政府)。
(四)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穿越车坝河一级保护区内铜大高速路段导流收集系统的建设。(牵头单位:贵州水务大龙有限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整改过程中相互支持,主动配合。
(二)加强宣传,提高氛围。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保护区周边老百姓的监督、配合和支持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贵州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改善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以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为抓手,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杨黎波
副组长:杨长城、张长新、段立鹏
成 员:杨江海、梁勇智、罗翔宇、洪佳、尤圆圆、夏一恒
三、治理对象
马面坡与车坝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整改措施
(一) 完善隔离设施。设置和完善马面坡和车坝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护网和隔离设施,禁止人畜下河洗澡。
(二) 马面坡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拆除马面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五号主干道旁边的个体混凝土搅拌站及其配套用房。
(三)车坝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及时清理一级保护区河岸一侧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弃土。对穿越车坝河一级保护区内铜大高速路段增设导流收集系统,减少风险隐患,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五、时间安排
(一)2018年5月10前完成车坝河保护区隔离设施项目的建设内容,2018年6月底完成验收(牵头单位:贵州水务大龙有限公司)。
(二)2018年5月7日前,对马面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五号主干道旁边的个体混凝土搅拌站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大龙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6月10日前关停并组织建设、安监、公安、环保、大龙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拆除个体混凝土搅拌站及其配套用房。
(三)2018年5月22日前清理完成车坝河一级保护区河岸一侧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弃土(牵头单位:大龙镇镇政府)。
(四)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穿越车坝河一级保护区内铜大高速路段导流收集系统的建设。(牵头单位:贵州水务大龙有限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整改过程中相互支持,主动配合。
(二)加强宣传,提高氛围。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保护区周边老百姓的监督、配合和支持意识。
贵州365足球数据管委会
2018年5月4日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