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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无房证明
回单编号:     20171943863      [已审回复]
信息分类:    求助咨询
投递姓名:     王木发
投递时间:     2017-11-21
投递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于2017年9月在大龙开发区政务中心办理无房证明,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到建设局开具,但我拿着建设局的无房证明到遵义市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遵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说这张证明无效,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证明需要到哪里去开,我的户口在大龙镇抚溪江村。谢谢!
回复情况:     到玉屏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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